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山西煤监局2020年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有关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现将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情况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山西煤矿安监局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立潮头、担当作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科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做到“六个始终坚持”,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转作风、抓落实、防风险、控事故,全力推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山西煤矿安监局年度工作会议确定的“12346”思路开展工作,做到坚持“一个总目标”,把握“三大重点”,采取“八项措施”,努力实现事故“零死亡”和责任“零追究”。

  一个总目标:各项工作走在山西煤矿安监局前列,争创一流分局。

  三大重点:一是重点煤矿:按照煤矿分类标准,对列为C类的不放心煤矿,严格按照监察标准和执法频次要求,全方位多层面开展监察,特殊情况采取特殊措施紧盯不放;二是重点隐患:明确水、瓦斯、顶板是辖区煤矿的重点隐患,严格督促煤矿分类施策、精准整治,确保万无一失;三是重点主体企业:以同煤集团、晋能集团大同公司两大主体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

  八项措施:一是着力提升党建与监察执法工作有机融合,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着力构建“六大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三是着力推进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四是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推进煤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和“三大系统”联网工作,开展远程执法,以“互联网+”促进精准执法;五是着力推动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保障能力;六是着力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逐步实现“一优三减”;七是着力推动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强化警示教育,激发煤矿安全发展内生动力;八是着力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地方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零死亡”: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争取实现辖区煤矿事故“零死亡”;“零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实现廉政建设、监察执法“零责任”追究。

  二、重点工作分解

  (一)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煤监铁军

  以“围绕监察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监察”为主线,采取多项措施,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队伍,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推动主题教育持续深入。按照山西煤矿安监局党组制定的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努力构建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长效机制,构建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构建对照检视问题找差距、立行立改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推动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行动,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全体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中所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坚强助推,为构建“六个执法”体系和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凝心聚力。(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全年)

  2.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队伍素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每周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紧跟最新理论,丰富学习途径,确保学习效果。党总支办公室认真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发挥头雁作用;总支、支部积极组织引导党员自觉参加理论学习,做实对全体党员的教育工作。推动学习方式方法创新,采取总支学习与支部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文字学习与影像学习相结合、内部讲座和外部借智相结合、局内学习和外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继续为党员干部购买书籍,进一步激发党员学习热情;加强山西智慧党建平台和学习强国学习应用,鼓励大家随时随地开展学习。通过不断加强理论武装,使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全年)

   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建质量。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党总支和两个支部要坚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意识,对全面从严治党扎实作出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到位,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履职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到位,真正把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二是扎实开展基础工作。坚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党建工作,合理规划总支、支部开展活动时间,从制度上保障基层党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落地生根。坚持“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坚持主题党日活动经常化、专题研讨学习精细化、活动形式多样化。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政治生活,并深化评议结果运用。三是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内容,筑牢思想防线;在关键节点、关键时段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纪检委员定期通报中央、省、市、本系统的典型案件,用反面事例、身边事例教育和警示全体党员干部,提升党员拒腐防变能力;每季度由总支书记、纪检委员牵头组成执法监督回访组,随机抽取已监察的矿井进行执法监督和廉政回访,听取煤矿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持续改进作风。坚持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主动适应反“四风”、转作风的新常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应急管理部提出的“八个必须”和“八个带头”要求,特别是严格执行“禁酒令”。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改进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全体党员严格约束自己,严守纪律规矩,把心思用在干好工作上,把行动落实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上,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在狠抓落实中展现作为,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分局党总支、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党总支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全年)

  4.推动党建与监察业务深度融合。继续深入探索党建工作和监察业务工作在活动载体、工作方式、运行机制方面的融合创新,不断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沉淀,全面促进基层党建与监察执法业务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开展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让群众眼中的党组织强起来、亮起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全年)

  5.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依法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透明运行。加强对分局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分局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的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把监督执纪做深做细做实。(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党总支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6.引深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生态。持续引深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不断探索文化创新,为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坚持大同监察分局生活工作理念;由党总支牵头、监察员负责,持续推出文化建设系列读本;工会常态化组织多种文体活动,丰富大家业余生活;坚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在政策范围内加强对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关怀和慰问,进一步营造和谐而积极向上的工作生活氛围。(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党总支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二)突出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

  1.稳步推进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煤矿监控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和“三大系统”联网工作。坚持持续发力、加快推进,确保辖区煤矿如期完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和“三大系统”联网工作。二是利用信息化系统开展远程监察。由各监察小组负责,每天对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相关数据进行浏览,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千里眼”作用,一经发现异常及时联系煤矿予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三是以联网成果促进精准执法。用好煤矿基本情况数据库和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及时掌握矿情,精准分析研判风险,带着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方案编制和监察执法,做到有的放矢,以“互联网+”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2.建档立档动态掌控。将辖区内煤矿全部建立基础档案,包含基本情况、重点隐患台账、监察重点等,将每个煤矿基本情况摸清,按区域划分责任,由监察员负责联系,动态掌握各煤矿情况,做到辖区煤矿“一矿一档”、风险分析“一矿一策”、精准执法“一矿一册”。(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

  3.深入开展“一通三防”全覆盖监察。按照上级要求和分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月度执法计划,深入开展“一通三防”全覆盖监察。坚持“六必查”,实施“六个严厉打击”,重点抓住“一通三防”管理能力建设、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矿井防灭火措施落实、煤尘防治措施落实六个方面开展工作,推动煤矿“一通三防”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同时针对辖区煤矿特点,认真抓好水害、顶板等隐患的专项监察工作,水害防治要把重点放在老空水的防治上,放在资源整合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排查治理上,放在雨季时段、关键环节的防治水上,放在严格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上;在顶板管理方面,主要针对采掘接续紧张、支护方式不合理、过地质构造未采取措施等情形重点监察,保持高压态势,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分管局领导,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4.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全面部署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对明知故犯、严重违法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利用监管监察联合协作机制,通过联合曝光、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降低标准化等级、暂扣证照等手段,形成震慑。对大集团长期手续不全非法建设生产行为,在协调服务的同时,继续采取上报、移送、约谈、联合惩戒、责任监察等手段,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分管局领导,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

  5.强化对地方和主体企业的监督指导。继续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联系指导制度,实施“高位监察”,加大对地方政府、煤矿主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一是要针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向煤矿主体企业、县(区)政府及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的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发现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及时下达建议书、督办函,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反馈。三是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重大风险隐患整治不力的地方政府、集团公司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拒不整改的进行公开曝光。四是通过监督指导等方式,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用好、用活执法资源,形成监管监察执法合力。(分管局领导,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6.全面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按照省局监察业绩考核办法的要求,以分局制定的实施细则为抓手,全面提高执法处罚率和处罚力度,彻底解决只检查、不执法,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为着力点,紧盯“关键少数”,对严重违法行为开展责任倒查,充分发挥建议、通报、警示、约谈、督办、移送、报告、矿长记分考核等制度作用;以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督促其不断增强依法办矿意识,重点整治其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不能保证安全投入等问题,从根源上治理各种顽疾。(主要负责人,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7.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坚持应急值班值守,每天安排一名监察员进行应急值守,法定节假日分局领导、监察员双值守,以有效应对煤矿突发事件,确保处置及时、应对有效。(主要负责人,全体监察员;完成时限:全年)

  (三)提升履职能力,规范执法,切实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1.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一是提升业务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要想做好监察执法工作,没有过硬的本领是行不通的。要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煤矿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通过倡导自学、集体学习和邀请专家讲座、开展内部讲座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监察员业务素养,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做到“火眼金睛”看得出问题、查得出隐患、想得出对策,真正为煤矿保驾护航。二是提升行政管理能力。继续严格公文管理和行政事务审核制度,统筹抓好文件流转、机要保密、督办落实、政务信息报送、信息发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分局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综合信息室、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2.推进执法规范化。一是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准确适用《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用好煤矿监察执法系统,严格按执法系统要求制作文书并按时上传。二是规范文书制作。以执法文书预审和法制审核办法为抓手,执行好分局文书审查“七步法”,严把文书制作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三是严格执行“九项制度”。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公示、全流程记录等九项制度要求,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主动适应在阳光下执法,做到决策、执行、管理、结果、服务“五公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按标准执法,促进公平公正。(分管局领导,事故调查室、综合信息室、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3.严格考核管理和执法监督。结合省局监察业绩考核办法要求和分局实施细则,完善监察执法业绩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选拔相挂钩,推动执法责任落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每季度由总支书记、纪检委员带队随机抽取煤矿开展执法监督、廉政回访,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监察执法情况,对监察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问责、及时查处,促进科学、规范、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分管局领导,党总支办公室、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4.以执法分析促总结提高。严格落实执法分析制度,坚持周讨论、月分析、季总结,针对计划执行、监察执法情况、监察建议情况、事故举报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及时发现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以扎实的执法分析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上水平。(分管局领导,安全监察室、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5.文明执法维护良好形象。一是执法与守法相结合。把“严”字贯穿行政执法始终,做到执法前从严制定检查方案,执法过程严谨规范,文书制作精细准确,行政处罚依法依规,适用法律精准,执法程序到位。二是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坚持群众观点,树立“监察与服务并重”“监察也是服务”的理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大对政策、法律、法规等的宣传讲解,诚心帮助煤矿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是执法与形象相结合。监察执法过程中自觉维护国家监察良好形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程序规范,做出执法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具体准确,做到以理服人。(主要负责人,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6.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禁酒令”,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上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正、廉洁行使权力。(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各分管领导,各党支部、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四)强化法制宣传及事故警示教育,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激发安全发展内生动力

  1.努力提升煤矿企业法治意识。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和山西煤矿安监局“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有关安排部署,以及分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确立“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思路,每到一矿开展监察执法,都要进行新法规、新标准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进行普法宣传。结合明查暗访、联系指导、专项监察等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有序开展,不断强化辖区煤矿企业的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分管局领导,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2.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基于“两报”主阵地及其他主流平面媒体,邀请记者参与到监察执法过程中,对监察执法工作等及时进行相关报道,加强对外宣传。二是借助新媒体平台,通过网络和微信、微博公众号等主动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信息,形成对外宣传“新窗口”。三是继续组织推广中煤塔山、甘庄煤矿“取消夜班”做法,持续推进“一优三减”,不断降低安全风险。四是积极推动辖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作,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推动煤矿安全工作上水平。五是依托煤矿基础数据平台微信群、矿长交流微信群、总工程师交流微信群“三大平台”做好煤矿服务和宣传工作,通过平台及时发布新法规新标准、煤矿事故信息、指导煤矿填写基础数据、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分管局领导,综合信息室、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3.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坚持事故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及生产矿井全覆盖开展,以省局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和事故PPT为主,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市应急局适时召开全市煤矿警示教育大会;及时下发并积极推进辖区煤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要求煤矿企业充分利用班前会等场合,在井口等候室、食堂等阵地循环播放,让煤矿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一次触及灵魂的震憾教育,促进矿工安全行为习惯养成,严防事故发生。(分管局领导,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4.持续推动重大灾害治理。通过当前正在开展的“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和其他监察执法活动,坚持严格执法,对煤矿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结合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提高煤矿对重大灾害治理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大力推动煤矿企业开展科研攻关、校企合作、产研协作等,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有力有效,夯实煤矿安全生产根基。(主要负责人,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5.积极推进双预体系建设。以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标准为抓手,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双重预防机制“有机融合”“重心下移”“提档升级”;推动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风险和隐患记录、跟踪、统计、分析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通过专题讲座、交流学习、引领示范、现场推进等方式,全面推进辖区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各监察执法小组;完成时限: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应急管理部党组、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省委省政府和山西煤矿煤矿安监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各项重点工作,以必胜的信念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为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的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改革、创新、落实”的理念,凝聚团队精神意志,互助协作,相互监督,取长补短。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按照“六个始终坚持”的要求,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形成示范效应,坚决做到与山西煤矿安监局党组步调一致、同频共振、齐心协力。

  (三)强化督促考核。分局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山西煤矿安监局202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要求,严格日常督促考核、及时掌握完成进度、统筹安排各项任务,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安排要求,稳步推进、扎实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62/202003/f2bc2333-bec3-4078-aff8-98545a7985d7.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