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简报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一、12月份全省煤矿事故情况
12月份,全省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1起、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100%。
2020年,全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2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8起、27人,分别下降40%和51.92%。
二、2020年全省煤矿事故情况
(一)按事故等级分
发生一般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6起、6人,分别下降42.86%和37.5%。
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1起、6人,分别下降20%和28.57%。
未发生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15人,均下降100%。
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同比持平。
(二)按不同所有制分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5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1起、5人,分别上升25%和55.56%。其中: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9人,同比持平。
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1起、5人。
国有地方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7起、14人,均下降63.64%。
乡镇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18人,分别下降40%和85.71%。
(三)按监察辖区分
太原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
大同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0%。
阳泉分局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4起、7人,均下降100%。
长治分局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4人,均下降100%。
晋城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
朔州站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持平。
忻州站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6人,均下降100%。
晋中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3起、14人,分别下降60%和66.67%。
吕梁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3人。
临汾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3%。
(四)按事故类别分
发生顶板事故4起,死亡8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1.1%。
发生瓦斯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4起、21人,分别下降80%和84%。
发生机电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发生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5起、5人,均下降62.5%。
未发生爆破事故,同比持平。
发生水害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
未发生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发生其它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3人,均下降50%。
(五)按事故煤矿性质分
生产矿井发生事故12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6起、25人,分别下降33.33%和50%。
建设矿井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100%。
(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情况
2020年,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23,同比减少0.030,下降56.6%。
(七)事故查处情况
2020年,全系统共组织调查处理各类煤矿事故12起,已结案9起,处理事故责任人14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6人,政务处分85人,党纪处分26人,行政处罚69人,对事故单位罚款合计86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合计130.24万元。
三、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新成效
2020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事故总量、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五个下降”。二是部分区域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年阳泉、长治和忻州辖区内未发生煤矿事故。大同、临汾和运城辖区内连续五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省连续十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四、全省煤矿事故主要特点
(一)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年共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死亡15人,分别占33.33%和60%。分别是:瓦斯、水害、顶板和其它事故四个类别。
(二)涉险事故多发。全年共发生涉险事故4起。
(三)顶板和运输事故占比大。共发生顶板和运输事故7起,死亡11人,分别占58.33%和44%。
(四)生产矿井事故多发。发生的12起事故均为生产矿井事故。
(五)资源整合矿井事故多发。共有11起事故属资源整合矿井事故,占事故矿井91.67%。
(六)企业迟、瞒、谎报现象严重。全年共有10起事故属于企业迟报、瞒报和谎报事故,占事故总量的83.33%。
五、2021年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是新冠疫情有所反复,给安全生产带来不稳定性。进入一月份以来,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年关将至,返乡人员众多,给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煤矿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可能分散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精力,尤其是节后复工复产面临不确定因素增大。
二是煤炭价格震荡,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影响。煤炭市场的大幅波动,无论煤价上升或是下降,都会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煤价走低,直接导致煤矿企业利润降低、安全投入不足,甚至会以量补价超常规开采;煤价走高,煤矿则会追逐利润最大化,可能带来重生产轻安全、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现象加剧,这些都会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
三是从2016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来看,发生的3起重大事故有2起是在第一季度:2016年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重大瓦斯事故,死亡20人;2017年中煤山西省朔州市担水沟煤矿“1.17”重大顶板事故,死亡10人。另外,还发生了较大事故6起,死亡18人,分别占5年来较大事故的33%和24%。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与往年相比,市场、疫情等不利因素交织叠加,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六、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2020年,全系统共监察矿井959座,监察执法2384矿次,监察覆盖率105.5%。查处一般事故隐患21944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295条。行政处罚1603次,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1191次,对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412次。行政罚款43615.6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86座,下达各类监察执法文书19062份。
七、重要政务信息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12月14日,山西煤矿安监局召开视频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全省煤矿事故和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剖析了安全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抓好岁末年初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12月15日至18日,山西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一行深入晋中市平遥、介休、灵石三个县(市),对6座煤矿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晋中市政府及三个县(市)政府进行了反馈,要求地方政府及煤矿企业要采取强力措施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三)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2月份,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深入晋中分局、大同分局为监察人员宣讲全会精神,并就结合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与监察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67/202101/e64406c1-0f60-40d0-84e0-e8a8a9ebcb8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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