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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简报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一、9月份全省煤矿事故情况

  9月份,全省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50%。

  9月4日0时,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井下3618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9月28日10时48分,太原东山王封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三采区回风大巷绞车硐室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二、1~9月份全省煤矿事故情况

  1~9月份,全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9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6起、13人,分别下降40%和50%。

  (一)按事故等级分

  发生一般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33.33%和28.57%;

  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9人,分别下降66.67%和75%;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同比持平。

  (二)按不同所有制分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其中: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中央企业所属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国有地方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6起、12人,分别下降66.67%和70.59%。

  乡镇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40%。

  (三)按监察辖区分

  太原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

  大同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0%;

  阳泉分局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4起、7人,均下降100%;

  长治分局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晋城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50%;

  朔州站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忻州站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6人,均下降100%;

  晋中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66.67%和40%;

  吕梁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3人;

  临汾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

  (四)按事故类别分

  发生顶板事故4起,死亡8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1.1%;

  未发生瓦斯事故,同比减少4起、10人,均下降100%;

  发生机电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发生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50%;

  未发生爆破事故,同比持平;

  未发生水害事故,同比持平;

  未发生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未发生其它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五)按事故煤矿性质分

  生产矿井发生事故9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5起、12人,分别下降35.71%和48%;

  建设矿井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情况

  1~8月份,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15,同比减少0.022,下降59.46%。预计1~9月份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17。

  (七)事故查处情况

  1~9月份,全系统共组织调查处理各类煤矿事故9起,已结案7起。处理事故责任人10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6人,政务处分55人,党纪处分14人,行政处罚58人,对事故单位罚款合计605万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合计108.43万元。

  三、全省煤矿事故主要特点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煤矿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圴大幅下降,煤矿瓦斯、水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顶板事故多发。截止9月底,全省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4.44%和61.54%。继“2.2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有限公司较大顶板事故和“4.14”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较大顶板涉险事故后,9月28日,太原东山王封煤业有限公司又发生1起顶板事故。

  (二)辅助作业工作面事故较多。1~9月份共发生9起事故,其中有6起事故发生在井下辅助作业工作面。

  (三)企业迟报瞒报现象严重。有8起事故属企业迟、瞒报事故,占事故总量的88.88%。

  (四)重大事故隐患大幅上升。1~9月份,共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243条,同比增加185条,上升319%。

  四、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是随着冬季供暖期的到来,进入用煤高峰期,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冲动强烈,给安全生产带来压力。

  二是从近五年来全省发生的煤矿事故分析,第四季度发生较大事故较多,主要有瓦斯、水害和其它三个类型的事故灾害。2015年至2019年,第四季度共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6起,死亡35人。其中:瓦斯事故3起,死亡23人;水害事故2起,死亡7人;其它事故1起,死亡5人。

  三是从今年前三个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来看,全省煤矿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不同程度下降,容易产生盲目乐观思想,造成管理松懈,麻痹大意。当前,全省国资国企改革正在有序推进,易造成职工队伍思想不稳,安全责任落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五、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1~9月份,全系统共监察矿井947座,监察执法1834矿次,监察覆盖率98.44%。查处一般事故隐患16647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243条。行政处罚1259次,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943次,对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316次。行政罚款35807.1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36座,下达各类监察执法文书14230份。

  六、重要政务信息

  (一)9月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带队在太原市调研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组深入太原华润煤业原相煤矿进行现场检查,并组织太原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企业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议。

  (二)9月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到太原监察分局调研指导工作,并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宣讲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三)9月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认真查摆问题、制定三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四)9月15日,林武省长主持召开第26次省长办公会议,听取平遥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1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情况的汇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参加会议并汇报有关情况。

  (五)9月22日,省政府召开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国庆、中秋期间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胡玉亭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参加会议并就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发言。

  (六)9月28日上午,局党组召开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主持会议,会议通报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分别作了对照检查并相互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办公室、人事培训处、直属机关党委、纪检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67/202010/74678feb-3c48-49d5-9be8-0e97ea3226b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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