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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煤矿安全生产月报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一、十二月份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2月份,全省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2起,下降66.67%,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66.67%。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400%,地方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100%。

  未发生一般事故,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100%;

  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1起、5人;

  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同比持平。

  12月29日0时3分,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井下305盘区溜煤眼发生其它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二、2019年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19年,全省煤矿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52人,同比减少8起,下降28.57%,死亡人数增加22人,上升73.33%。

  (一)按经济类型分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9起、5人,分别下降69.23%和35.71%;

  地方煤矿发生事故16起,死亡43人,同比增加1起、27人,分别上升6.67%和168.75%。

  (二)按事故等级分

  一般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14起,死亡16人,同比减少14起、14人,分别下降50%和46.67%;

  较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5起,死亡21人,同比增加5起、21人;

  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1起,死亡15人,同比增加1起、15人;

  特别重大事故: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同比持平。

  (三)按事故区域分

  太原市辖区未发生煤矿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大同市辖区发生煤矿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50%和33.33%;

  阳泉市辖区发生煤矿事故4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3起,下降42.86%,死亡人数持平;

  长治市辖区发生煤矿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

  晋城市辖区发生煤矿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上升33.33%,死亡人数持平;

  朔州市辖区发生煤矿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起,下降50%,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150%;

  忻州市辖区发生煤矿事故1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1起、6人;

  晋中市辖区发生煤矿事故5起,死亡21人,同比增加2起、18人,分别上升66.67%和600%;

  吕梁市辖区未发生煤矿事故,同比减少6起、6人,均下降100%;

  临汾市辖区发生煤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25%;

  运城市辖区未发生煤矿事故,同比持平。

  (四)按事故类别分

  发生顶板事故4起,死亡9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80%;

  发生瓦斯事故5起,死亡25人,同比增加5起、25人;

  未发生机电事故,同比减少10起、10人,均下降100%;

  发生运输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11.11%和20%;

  未发生放炮事故,同比持平;

  发生水害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

  未发生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发生其它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3起,下降60%,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0%。

  (五)全省原煤产量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019年,全省原煤产量98471万吨,同比增长6.2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53,同比增加0.021,上升65.63%。

  (六)事故查处

  2019年,全系统共组织调查处理各类煤矿事故20起,已结案17起。处理事故责任人23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9人,行政处分172人,党纪处分53人,行政处罚101人,对事故单位罚款合计111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合计172.99万元。

  三、全省煤矿事故特点

  2019年,全省煤矿事故伤亡人数、较大及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较去年同期均大幅上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主要特点有:

  (一)生产矿井事故多发。2019年,生产矿井共发生事故18起,死亡5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90%和96.15%。

  (二)瓦斯事故多发。2019年,全省共发生瓦斯事故5起,死亡25人,分别占事故总量和总死亡人数的25%和48.08%,其中,发生1起重大瓦斯事故,造成15人死亡,9人受伤,瓦斯事故伤亡在全年发生的各类型事故中占居第一。

  (三)较大以上事故占比大。2019年,全省煤矿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6起,死亡36人,分别占30%和69.23%。其中,瓦斯较大以上事故3起,水害、顶板和其它较大事故各1起。

  (四)地方煤矿事故占比大。2019年,地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80%和82.69%。有5起较大以上事故为地方煤矿事故。

  (五)资源整合矿井事故较多。资源整合矿井共发生事故16起,占事故矿井总数的84.21%。

  (六)非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全年发生行业内非生产安全事故6起。

  (七)企业存在迟报、瞒报事故现象。2019年,有12起事故属企业迟报、瞒报,迟、瞒报事故占总量的60%。

  (八)部分辖区事故多发。全年共有8个辖区发生了煤矿死亡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分别是:晋中、忻州、朔州、长治和阳泉辖区。另外,太原和吕梁辖区内未发生煤矿伤亡事故,安全状况良好。

  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2019年,全系统共监察矿井988座,监察覆盖率100%,监察各类煤矿2366矿次。

  查处一般事故隐患22618条,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100%。查处重大事故隐患85条,已监督按期整改85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行政处罚464次,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335次,对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129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78座,下达各类监察执法文书11021份。

  

  2019年全省煤矿事故统计表(1~12月份).xls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67/202003/e4d8388f-a600-4ff0-a639-5eefe2a3eaf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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