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福建煤监局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的函
2月20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召开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在会上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复杂严峻形势,以超常规的工作状态、过硬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感、深厚的为民情怀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作风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福建煤监局组织局机关、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和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省能源集团公司有关人员在福建分会场及14个市、县分会场收看收听会议。会后,福建煤监局立即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明确贯彻落实措施,现将有关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一是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分头组织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要求、强化措施,深入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各项工作。二是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至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黄玉治局长讲话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到在思想上警醒起来、行动上紧张起来、工作措施上强化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管控措施,加快推进安全基础提升,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淘汰退出力度,坚决防止同类事故重蹈覆辙;要求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关,把煤矿安全生产盯紧看牢,为全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有效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一是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召开全省煤矿视频调度会,对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成立“一对一”指导服务组,逐矿排出复工时间表,准确掌握动态情况,加强现场指导和把关;严格执行标准,凡是“五职矿长”和技术管理人员不齐全、煤矿职工培训不合格、特殊工种不能满足矿井生产要求、矿山救护队对矿井避灾路线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复工复产;严格规范程序,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检,经县级煤管部门复核验收后,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同时,市级煤管部门要对所有复工复产煤矿进行监督检查。我局派出2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的煤矿加大抽查力度,防止煤矿一哄而停、一哄而开,确保有序安全复工复产。二是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安全保障工作。从3月4日开始,我局派出2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龙岩、三明蹲点驻守,开展不间断巡查和明查暗访,并安排专人每天开展远程巡查。市、县两级煤管部门逐矿派出驻守小组,落实包矿盯守责任,每天对所有煤矿矿领导值班、带班下井和安全检查等情况进行调度。全省矿山救护队严格落实24小时战备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救援装备完好、救援车辆运行正常,随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三是举办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培训。从3月1日开始,分别在福州市和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武平县及三明市大田县、永安市等6个市(县、区)举办6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培训,邀请省、市检察院有关领导进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煤矿企业如何履职尽责”专题辅导,并邀请煤矿安全专家进行法律法规、风险隐患治理专题培训,由本局监察人员进行复产复工专题辅导。四是强化煤矿安全重点风险管控。深刻吸取山东金矿事故教训,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采掘队伍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动火作业管理的通知》,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风险排查和管控,坚决防控煤矿事故发生。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zwgk_gb/tzgg_gb/mkaqjcj_gb/202103/t20210310_55469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