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强普法 迎两会 促稳定 保安全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抓好煤矿企业的压力传导和责任传导,推动煤矿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煤矿生产形势持续稳定,3月4日,盘江监察分局在普安县郭家地煤矿进行监察执法时,开展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

  

  宣讲人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八个方面”的要点,结合煤矿实际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犯罪、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犯罪、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犯罪的相关条款,要求煤矿在思想认识、办矿理念、管矿方式上全面适应新时代新阶段对安全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办矿管矿,全面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原文链接:https://gz.chinacoal-safety.gov.cn/xwzx/xwdt/stxw/dfdt/57160.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