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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矿安监局:坚持“五步工作法”强化和规范吸取事故教训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国家矿山安监局     作者:佚名    

  为防止吸取事故教训流于形式,安徽煤矿安监局按照清单化、流程化要求,坚持“五步工作法”,强化和规范全省煤矿吸取事故教训工作。

  一是及时通报事故信息。省内煤矿发生事故后,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事故警示短信,并会同安徽省能源局下发事故通报。省外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后,及时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通报或收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煤矿企业接到事故通报后,及时将事故通报转发至所属煤矿并提出有关要求。煤矿接到发送的警示短信或事故通报立即通过班前会、班后会等传达至生产一线每位职工。

  二是及时召开事故现场分析和警示教育现场会。省内煤矿发生事故后,会同安徽省能源局视情况及时组织省内煤矿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煤矿主要和分管负责人及各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在事故煤矿召开事故分析和警示教育现场会。

  三是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事故通报、事故分析和警示教育现场会、事故约谈要求,根据事故类型、原因或暴露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结合本矿实际进行系统性分析研究。制定专项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方案,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方案和措施。

  四是分级开展事故约谈。省内煤矿事故原因基本查清、事故性质基本确定后,对煤矿上级公司、煤矿负责人进行分级约谈。对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监察分局、地方监管部门对事故煤矿领导班子开展警示约谈;对较大以上或连续多发事故,省局联合安徽省能源局对煤矿上级公司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

  五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煤矿发生事故后,事故煤矿及时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片制作完成后,各监察分局统一发放至辖区煤矿,煤矿及时开展警示教育。除播放警示教育片外,各煤矿还综合采用事故案例宣讲、展板展出、短视频播放、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报纸刊登等形式对职工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教育入脑入心。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相关监察分局或煤矿企业视情况组织开展本辖区或本企业专题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对有关人员开展针对性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防范事故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oal-safety.gov.cn/xw/dfdt/202103/t20210326_3821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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