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南监察分局强化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预警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和风险预警工作要求,分局研究制定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预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预警工作,努力推进煤矿企业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明确预判预警组织形式。以监察组为单位,由组长牵头,各业务监察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预警工作;采用专题会议、现场研判、专题研讨、联合会商等形式,可以聘请专家或邀请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形成重大安全风险分析预判报告,“一矿一册”。
二是明确预判预警工作方式。以煤矿上报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为基础,根据煤矿生产动态、重大灾害治理等过程暴露出的问题,结合监察执法、矿井联络等情况进行综合超前研判,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并督促煤矿实施有效管控。
三是明确预判内容和方法。重点围绕生产接续计划、主要生产安全系统、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6个方面16项内容,综合分析研判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
四是明确预判预警工作要求。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预防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动态销号管理,预判预警和煤矿评估、管控等处置情况报告实行闭环管理。
五是明确预判预警成果运用。根据每次重大安全风险预判和煤矿企业反馈的评估、管控等处置情况,及时更新《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台账》,并用于指导月度监察执法计划编制和现场检查方案制定,提升精准监察效能。
原文链接:http://ln.chinacoal-safety.gov.cn/ttxw_137817/gzdt/202103/t20210324_4104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