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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煤监局事故调查处开展煤矿警示教育活动督导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日前,辽宁煤监局事故调查处会同辽南监察分局对辽宁鸿运八道壕煤矿有限公司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进行了督导。督导组听取了煤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警示教育相关资料,参加了矿井班前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督导检查情况,对煤矿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信心。要通过警示教育,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煤矿职工进一步树牢“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理念,增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信心,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吸取教训,强化防范意识。要通过鲜活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让广大煤矿职工真真切切的看到、感受到事故后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吸取教训,提升依规操作、依法办矿意识。

  三是健全和完善有关警示教育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事故警示教育台账,丰富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效果,合理确定警示教育日。

  四是高度重视煤矿事故上报工作。加强对煤矿工伤和非伤亡事故的上报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事故信息报送监察分局。

  

  


原文链接:http://ln.chinacoal-safety.gov.cn/ttxw_137817/gzdt/202103/t20210319_4102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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