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监察分局:监管监察融合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管控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近日,昭通监察分局结合一季度煤矿存在的主要风险,立足监察执法,采取“三项措施”,严把复工复产关,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联合执法,强化政策宣贯,推进监管监察深度融合,进一步形成监管监察合力,防控煤矿安全风险。
一是严把煤矿复工复产“五关”。针对历史上一季度煤矿事故高发易发的特点,防止各矿“一哄而上”匆匆复工复产,昭通监察分局与昭通市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 年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建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条件、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分别派出督查组对各煤矿进行指导服务,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好“一通三防”、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安全技术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排查整改各系统、环节存在的隐患,严格矿领导带班下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督促县级监管部门严格复产验收,做好备案抽查准备,坚持复工复产一矿,现场抽查一矿,复工复产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推倒重来。
二是扎实开展市级安全大排查联合执法检查。在县级监管部门大排查的基础上,昭通监察分局与昭通市能源局在3月份联合派出4个检查组,聘请专家参与,参照煤矿安全“体检”“会诊”标准,针对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生产系统和水、火、瓦斯、煤尘等重大灾害,对照《云南省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表》295项内容,认真对昭通市所有复产复建煤矿和部分隐患整改煤矿开展大排查,深入排查分析各矿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移交县级监管部门督促煤矿整改闭合,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精准治标,督促煤矿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共开展联合大排查检查执法19矿次,查出隐患394条,向县级监管部门移交问题清单15份,停止采掘作业点7处,停止使用设备13台,提请撤销作业资格3人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停产整顿1矿次,实施行政罚款316.2万元。
三是狠抓煤炭产业政策宣贯及年度重点工作落实。3月25日,昭通监察分局、昭通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昭通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向参会的各县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及各煤矿负责人宣贯新修订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传达了“两个至上”“两个根本”的理念及应急管理部、国家局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国家局9号文件及省局《煤矿事故风险预警》相关内容,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综采综掘、智能化建设、“三大系统”联网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等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促使各参会人员当安全生产的“明白人”。
原文链接:http://yn.chinacoal-safety.gov.cn/Pages_389_1736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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