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监局榆林监察分局采取八项措施落实李万疆副局长来榆督导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3月29日,陕西煤矿安监局榆林监察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万疆来榆讲话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再落实,就如何提升榆林地区煤矿安全水平,推进地区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等工作开展讨论,研究制定了八项措施,全力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煤矿事故,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是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省局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安排工作,逐条逐项制定工作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措施的落实。
二是围绕“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的工作目标,精准研判辖区煤矿安全风险,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
三是强化监察执法,突出对查处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利用好前期安全监察成果,重点跟踪落实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的矿井,坚决予以重处重罚,并跟踪督办。
四是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严格执法活动。继续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察,采取夜查、下午查、节日查,严查系统性风险和“视线外”活动,重点打击非防爆车入井、承包转包、非正规开采等违法违规顽症。加大责任追究,追溯隐患产生的源头,做到既罚单位,又处理个人。
五是持续推进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和省局要求,积极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工作,推广智能工作面,打造智慧矿山样板矿,引领辖区煤矿四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是严肃事故查处。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国有煤矿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上级公司进行约谈,对乡镇煤矿在加大经济处罚的同时,坚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延长停产整顿期限,切实以事故教训推进安全工作。
七是继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抓好队伍建设,为监察执法提供坚强保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形成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为监察执法提供坚强保障。
八是树牢“零死亡”理念,持续转变作风、转变思想,从“零”出发、向“零”奋进,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2-6512-conten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