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咸阳监察分局约谈七台河矿业公司及泰普煤矿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3月30日,陕西煤矿安监局咸阳监察分局针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榆林市榆阳区对泰普煤业有限公司常家梁煤矿(以下简称泰普煤矿)暗查暗访中存在的问题,约谈龙煤集团七台河矿业公司和泰普煤矿。咸阳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茹秦川、总支书记贺玉亮参加了约谈。
约谈指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暗查暗访期间发现的泰普煤矿对三年行动“两个清单”查摆的问题浅显、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安排不到位、调度记录不全等问题,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牢固、安全管理不到位,上级公司监管责任不实等突出问题。
分局强调,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安全生产。一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办矿、合法办矿,针对所属煤矿跨省分布,上级公司不应当放松监管力度,不能降低办矿标准。二要改变工作作风,狠抓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追求工作实效。三要加快推进使用综采工艺,从根本上确保安全生产。
茹秦川要求,对于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煤矿要举一反三,不能局限于暴露出问题就事论事。对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和隐患大排查要推倒重来,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并正确对待问题,促进安全工作。上级公司要加大监管工作力度,落实职责,不能对省外企业失于监管。要认真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坚决做到“隐患不整改不生产”,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倒查责任人并开展内部追责,处理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3-6498-conten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