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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监分局“六大举措”高质量推动预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

发布时间:2021-04-19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强化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大同煤监分局从发展形势看风险,从典型事故看苗头,采取“六大举措”,切实提高风险研判的敏锐性和精准性。

  一是深刻总结事故教训。分局深刻总结近年来矿山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地域和季节特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提前督促煤矿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风险意识。分局要求预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工作中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解决想不到、管不到、看不到的问题;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解决熟视无睹、惯性思维的问题;还要当心“蝴蝶效应”,及时化解防范煤炭市场变化、采掘接续紧张、小马拉大车等带来的系统性、区域性潜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是监管监察合力提升预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水平。分局与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发现重大隐患和重大风险,实施信息共享,适时联合开展暗访暗查、约谈曝光、警示教育,不断提升风险研判水平。

  四是“互联网+” 远程监察助力风险研判。分局将“互联网+”远程监察成果运用到预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工作中,更好地实施超前辨识预判和指导精准现场检查,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把风险隐患化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特大事故。

  五是督促煤矿“关键人”开展风险研判。分局要求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两个关键人”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预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工作,对重大灾害治理和采掘衔接要做到心中有数,抓关键人、压实关键责任、筑牢关键防线。

  六是及时处置重大安全风险。分局对风险分析研判过程中发现煤矿企业对重大安全风险没有有效管控或者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整改消除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展核查依法处理处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56/202104/f90f2948-e63e-4744-93ac-e208f5956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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