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来源: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辽煤安办字〔2021〕36号
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事故的通报》(矿安〔2021〕4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煤矿安全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树牢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把他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查找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事故警示教育日、班前安全会、电视、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并在安全培训时结合实际宣讲典型事故案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三、提高监管监察执法针对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针对三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预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差异性精准执法,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ln.chinacoal-safety.gov.cn/ttxw_137817/ttxw_137819/202104/t20210419_4117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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