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煤监分局“八个强化”抓细抓实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1-04-20 来源: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川南煤监分局以铁的担当、严的措施、硬的作风,采取“八个强化”措施,抓细抓实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建党10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是强化监察执法。分局在工作日、重要时段每天派出4-5个监察组,周末每天派出1-2个监察组,严格对标、对表不间断监察,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督促、倒逼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今年1-3月,共监察106矿、142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1矿次,责令全部或局部停止井下采掘作业17矿次,停止设备设施6台套,罚款22次、95万元。
二是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以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作为重要抓手,立足于防大事故,督促煤矿企业牢固树立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老空区“零透水”理念,突出采掘部署和通风系统、落实瓦斯防治制度、落实瓦斯抽采、“雨季三防”、隐蔽致灾因素等重点,细化内容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并对照四川省煤矿安全“红线101条”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处罚。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督促煤矿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对矿井各系统、各环节开展全面自查自改,着力排查整治深层次问题和突出问题,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一经发现,责令其推倒重来,并公开曝光。
四是强化“两个清单”。督促煤矿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并上报建档,同时会同地方监管部门对“两个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建立销号制度,确保真整改、真销号。
五是强化煤矿机械化、标准化工作,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将煤矿机械化、标准化工作纳入日常监察内容,并要求地方监管部门将其作为节后复工复产、启动整改的前置条件,目前区域内已复工复产的7处矿井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开采。
六是强化煤矿双回路电源专项监察。对区域内煤矿双回路电源T接情况进行清理,对还未完成整改的8处矿井暂扣了安全许可证,并责令煤矿停止井下作业开展双回路电源T接隐患整改。
七是强化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产煤市、县(区)认真落实“市包县、县包矿”工作制度,规范政府工作专班、监管专班和国有煤矿驻矿监管专班工作,做到每逢计划监察必查专班工作,并坚持定期对县(区)部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
八是强化分类分级监察。加大对不放心煤矿的执法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移交地方监管部门处理,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加强对区域内所有煤矿的联系指导,精准了解动态,提前研判形势,对不同类型的煤矿分类处置、分类监察。
原文链接:https://sc.chinacoal-safety.gov.cn/page/inf_srcbf241e2f-3b5b-4465-ae9f-58fa32d5e8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