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调研 > 正文

山西煤监局档案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4月15日上午,档案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这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学习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档案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的契机,勇于担当,不懈奋斗,努力开创新时代档案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煤矿安全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7/202104/98df9621-b781-4ade-b8fb-9e0417c5ce84.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