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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监分局组织学习《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更好地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大同煤监分局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办办公室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办法》指出,事故结案后10个月至1年内,分局要以事故调查室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重点评估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现场评估方式要通过开展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多种形式。

  学习会指出,要高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督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56/202104/d9c5fd7e-d553-4b35-9fda-7f77062fe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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