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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煤监分局“七措并举”定期研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强化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川南煤监分局从发展形势看风险,从典型事故看苗头,七措并举,切实提高风险研判的敏锐性和精准性。3月份以来对节后复工复产、启动整改的矿井以及部分停产停建矿井共研判25矿次,查找出安全风险67条,提出管控措施60余项。

  一是针对典型事故开展风险研判。分局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各地矿山安全事故教训,持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并结合地域和季节特点,督促煤矿举一反三,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提前采取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针对瓦斯、水患等重大灾害防治开展风险研判。重点从预测、预抽、检验、验证过程管控和闭环管理,落实突出矿井揭煤、开切眼施工防突措施,落实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等措施,健全落实汛期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进行风险研判。

  三是针对部分煤矿机械化改造后,因落煤工艺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新风险开展调研,及时提醒、指导、督促企业强化风险研判和管控。

  四是针对已启动复工复产程序的煤矿开展风险研判,将风险研判、检查指导情况列成问题清单,由县局督促企业纳入整改方案后一并整改。

  五是督促煤矿“关键人”开展风险研判。要求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两个关键人”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预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工作,对重大灾害治理和采掘接续要做到心中有数,抓关键人、压实关键责任、筑牢关键防线。

  六是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开展风险研判。督促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并与之建立联络机制,发现重大隐患和重大风险,实施信息共享,适时联合开展暗访暗查、约谈曝光、警示教育,不断提升风险研判水平。

  七是及时处置重大安全风险。分局在风险分析研判过程中,发现煤矿企业对重大安全风险没有有效管控或者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整改消除的,监察执法跟进并依法处理,重大隐患督促地方政府挂牌督办,及时跟踪督促整改销号。


原文链接:https://sc.chinacoal-safety.gov.cn/page/inf_src7efae196-ef69-44c5-982e-7579f65b4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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