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2021年第2批)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2021年第2号
依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评审,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杨飞,电话(传真)0591-87660831;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邮编:350001。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总第四十八批)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总第四十八批)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类型 | 评审单位 | 申请行业 |
1 |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初次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机 械 |
2 | 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 | 初次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轻工 (服装生产) |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zwgk_gb/tzgg_gb/yjglt_gb/202104/t20210430_55880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