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煤矿安全监察站采取“六项措施”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了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查处“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隐患,解决“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问题,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达到有效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目的,忻州监察站采取“六项措施”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一是检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煤矿是否制定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矿级领导变了是否及时修改完善方案。
二是检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煤矿是否按要求制定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隐患消除是否做到了“五落实”,实现了闲环管理。
三是检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每个阶段是否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是否健全了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是否在由政府部门执法抓安全向企业自主排查隐患的转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检查三个报告。煤矿隐患排查自查自改报告、监管部门隐患排查报告、监察机构的监察执法报告,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认真的编制。
五是检查监管监察部门文书查处整改情况。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文书提出的安全问题,省局、分局煤监机构文书发现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六是检查瓦斯抽采、釆掘接续、关键环节等情况。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采掘面布置、煤矿三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掘面名称数量是否报备忻州煤监站;三大系统联网是否在线,一氧化碳等超限真实报警是否及时按程序进行了处理;监管专员、监察专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212/202105/9e6967d9-bfc9-4f4a-b0f4-cbdde4f33df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