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吕梁召开异地监察执法情况通报暨警示会议
发布时间:2021-07-05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的安排部署,自今年4月份以来,重庆煤监局与山西煤监局组成异地联合执法组对全省煤矿开展异地监察执法,其中对吕梁6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了监察。6月24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吕梁召开异地监察执法情况通报暨警示会议,对近期发生的事故进行警示,对监察情况进行通报,要求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好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为建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安全氛围。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期全省、吕梁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出现反弹,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吕梁市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以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举一反三,补足短板,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坚决打赢百年大庆安全防范攻坚战和保卫战。要进一步增强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自觉,把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作为落实“两个至上”、践行“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准;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和宣传;要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自我分析、自我研判能力,提升依法办矿意识,加强水、火、瓦斯、顶板等灾害防治。
会议要求,地方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牢、抓出成效。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管监察责任落实,在精准执法上下功夫,对重点煤矿、不放心煤矿做到心中有数、精准施策;要强化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进行立案调查、责任追究、警示教育,坚决做到隐患整改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体系建设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警示教育不到位一律不进行复工复产;要做好“七一”之后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出现松懈和反弹,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时时刻刻都不能放松警惕。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中分局有关同志,吕梁市政府副市长杨巨才以及吕梁政府监管部门、县(区)政府及煤矿企业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5/202106/bcbca831-8c84-463a-9918-17d08a5db69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