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监分局组织学习《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7-05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把重大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6月28日,阳泉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集中学习了《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共十四条,主要包含适用范围、调查原则、调查组职责、调查报告内容、处罚问责等内容。
通过集中学习,全体监察员一致表示,《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矿山重大隐患的治本之策;要深刻吸取全国全省近期事故教训,认真细致排查重大隐患,把重大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百年华诞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72/202106/a1d0a54e-eb54-4d6f-aea5-66dabb8c89e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