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调研 > 正文

阳泉煤监分局“三结合”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21-10-29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为扎实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阳泉煤监分局坚持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监察执法与宣传贯彻相结合,新《安全生产法》与《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相结合,努力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落实到位。

  一是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全面提升学习效果。分局全体监察员积极参加省局法律专题视频培训会,深刻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分局“党员之家”微信群分享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对照、内容精讲。在线上学习的同时,利用每周一政治理论学习机会,有计划、分层次地线下集体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大家各抒己见、讨论交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运用集中学习、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了全体监察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了学习覆盖面和学习效果,为进一步执法普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监察执法与宣传贯彻相结合,有效强化宣贯效果。结合月度监察执法计划,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后煤矿安全监察的一个重点,努力做到法律宣贯落实与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同时,在监察执法过程中采用多种形式、在地面井下不同岗位向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宣贯讲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将新《安全生产法》融入到煤矿生产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岗位意识,切实强化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

  三是《安全生产法》与《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相结合,“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为落脚点,融入《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的明确规定和行刑衔接的相关要求,多部法律融合宣贯,推动构建科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六个执法”体系,有效保障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7/202109/3e0ee7cd-2067-4a16-b5fd-7847fdf55fff.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