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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煤监分局“四要求”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9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10月11日,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某综放工作面回风巷超前25米至90米段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当班入井566人,其中工作面内145人,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65人送医留观或治疗。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精神,有效防范煤矿冲击地压事故。10月12日,吕梁煤监分局召开煤矿事故警示会,李瑞新局长针对此次事故,结合吕梁煤矿实际情况,对深化煤矿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抓铁留痕,掷地有声”,严格落实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冲击地压矿井必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和《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及要求,并且要严格落实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综合防治措施,严格按防冲要求控制采掘工作面推进速度和作业人数,严禁超能力超定员组织作业。

二、“目标明确,管理到位”,树立灾害超前防治理念,建立“零冲击”目标管理制度。冲击地压矿井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巷道布置和采掘作业,最大限度避免采动影响造成应力集中,并针对地质构造等因素,采取区域综合防冲措施,从根本上防范冲击地压。根据预测预警,对冲击地压危险区采取加强支护和卸压等局部防范措施,并且保证监测预警和综合防冲措施落实的现场管理到位。

三、“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建设辖区示范矿井带动全区实现“零冲击”目标。在辖区有冲击地压的矿井中择优选出基础好、管理水平高的典型矿井,邀请专家指导,研究制定方案、技术和装备等,努力建设为辖区示范矿井,并通知其它矿井借鉴学习,实现全区煤矿“零冲击”目标。

四、“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强化煤矿冲击地压风险意识。切实提高对煤矿企业冲击地压危害性的认识,认真履行监管监察职责,排查辖区内所有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危险性评价的矿井,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煤矿企业和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将危险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204/202110/a7760af5-9bb5-47bb-b334-e8e4fb25f8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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