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简报
发布时间:2021-10-29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一、7月份全省煤矿事故情况
7月份,全省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100%。
二、1~7月份全省煤矿事故情况
1~7月份,全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4.29%和10%。
(一)按事故等级分
发生一般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16.67%和28.57%。
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33.33%。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同比持平。
(二)按不同所有制分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其中: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中央企业所属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国有地方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3人,均下降100%。
乡镇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33.33%。
(三)按监察辖区分
太原、阳泉、忻州、朔州和长治分局(站)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大同分局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晋城分局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00%。
晋中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和66.67%。
吕梁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3.33%。
临汾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
(四)按事故类型分
未发生冲击地压、煤尘、爆破、水害和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发生顶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5人,分别下降66.7%和83.3%。
发生瓦斯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
发生机电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
发生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
发生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
(五)按矿井性质分
生产矿井发生事故6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4.29%和10%。
建设矿井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情况
1~6月份,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157,同比减少0.0005,下降3.09%。预计1~7月份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135。
(七)事故查处情况
全系统共组织调查处理各类煤矿事故6起,已结案4起。处理事故责任人53人,其中:政务处分14人,党纪处分11人,行政处罚32人,其他处理5人。对事故单位罚款合计50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合计108.35万元。
三、全省煤矿事故主要特点
1~7月份,全省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从监察执法情况和事故背后的原因分析,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生产矿井事故多发, 6起事故均发生在生产矿井。
二是较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发生1起较大瓦斯事故。
三是国有重点和乡镇煤矿事故较多。1~7月份,发生6起事故均为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和乡镇煤矿事故。
四是部分辖区事故多发。1~7月份,晋中、吕梁和临汾辖区内分别发生了2起事故。太原、大同、阳泉、晋城、忻州、朔州和长治分局(站)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安全状况良好。
五是企业迟报、瞒报事故现象严重。1~7月份发生的6起事故中,其中有5起事故属迟、瞒报事故。
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1~7月份,全系统共监察矿井893座,监察执法1612矿次,监察覆盖率98.13%。查处一般事故隐患13442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224条。行政处罚931次,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670次,对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261次。行政罚款29780.61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69座,下达各类监察执法文书11638份。
五、重要政务信息
(一)7月1日,局党组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实况直播,并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行集中研讨,党组成员进行了重点发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7月7日至9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对我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指导组听取了局党组工作汇报,查阅了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资料,与机关、直属单位20名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代表进行了座谈,并下沉到大同监察分局进行指导检查。
(三)7月12日,省局召开年中工作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7月5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和安全监察工作面临的风险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要求全系统监察人员防麻痹、防松懈、防反弹,持续发力做实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四)7月21日,省局召开紧急调度视频会议,对煤矿防汛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防范,主动作为,严防煤矿事故发生。
(五)7月19日,省局举办“山西煤监大讲堂”视频讲座,邀请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教授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辅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了讲座。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67/202108/83615f4f-b3b8-43e5-9590-ca600e68cf7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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