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监察执法七处执法效能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期以来,监察执法七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关于信息化建设和执法的有关要求,采取多项举措,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化成为监察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和提升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基础数据平台、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双重预防系统的使用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全体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系统的应用。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了信息化分管负责人和责任科室,建立了各系统(平台)的日常管理运维、异常信息发布、报警信息核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常态化跟踪,将辖区每座矿井分解到人,包矿联系监察员定期浏览和督促煤矿企业更新基础数据、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信息,及时掌握矿井各大系统、采掘部署和风险管控现状,为有的放矢开展针对性执法提供第一手数据。四是督促煤矿加强系统管理,每日对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重点关注异常信息和联网异常情况进行通报,多次组织煤矿企业、监控系统和事故风险分析平台运维厂商召开专题会议,大幅提升了辖区煤矿系统的在线率,有效解决了前期频繁出现的数据不符、误报警等问题。五是及时处置异常信息,对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通报和浏览发现的异常报警信息,第一时间由相应执法组和监察员进行核实,对确系因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瓦斯、CO报警、超定员作业、无领导带班下井等情形,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六是开展远程监察执法,在完成月度执法工作计划的基础上,以高瓦斯、突出和开采自燃煤层矿井为重点,将远程监察执法作为日常执法的重要补充,提高了监察执法频次,对提升监察执法效能,推动煤矿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7/202111/0118e7ad-6495-4453-904d-63038c5d21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