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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监察分局召开煤矿安全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深刻汲取煤矿事故教训,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煤矿安全形势稳定。11月9日,咸阳监察分局组织召开了咸阳、宝鸡片区煤矿安全警示教育会。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平定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观看了韩城市燎原煤矿“6·10”和铜川市乔子梁“1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剖析了2021年辖区内两起较大事故的原因及教训,通报了咸阳、宝鸡片区煤矿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了今年后两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二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三要认真分析研判重大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四要从严从重处理对灾害治理不深入、风险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煤矿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陈平定强调:一要敬畏生命。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不闯红线、不逾底线。二要敬畏法律。煤矿企业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办矿、合法管矿,做到安全生产。三要重视技术。配备满足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基础管理,强化地质工作,为灾害治理提供依据。四要夯实责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五要扎实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隐患大排查活动,高质量形成“两个清单”,切忌走形式。六要严格执法。岁末年初之际,监察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派驻保供工作组,平衡保供与安全的关系。监察机构要与监管部门通力合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努力扭转辖区生产安全的被动局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科技装备处、咸阳监察分局相关负责人,咸阳和宝鸡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6个产煤县(市)分管副县(市)长及其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及其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2-6945-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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