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及冬残奥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国两会及冬残奥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全省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二是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开展督导。我局印发《关于开展“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张巍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的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督导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业务指导处室配合,从3月1日至3月15日,围绕七个方面对全省8个涉煤、非煤地(市)开展检查督导。
各督导组共督导产煤市政府5个,市级监管部门8处,产煤县(市、区)政府13个,县级监管部门13个,检查问题51条,提出建议意见36条,下达加强监管建议和意见书8份。延伸督查检查煤矿企业47处,查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285条,其中重大隐患4条(与监察执法处联合执法2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1矿次,责令立即停止作业8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11个,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18台(套),责令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矿次。行政处罚37次,其中对煤矿14矿次,对相关责任人员23人次;监察罚款885.8万元,其中对煤矿820.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65.7万元;给予行政警告10矿次,责令停产整顿2矿次,责令停止建设2矿次。
三是盯防重点矿井,加强监察力度。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强化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紧盯不放心矿井,省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深入矿山企业开展检查,聚焦煤炭安全保供、春节后复工复产等风险挑战,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严厉打击盗采煤炭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是统一协调安排,开展专项监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陕西局开展煤矿“评估式”监察的要求和内容,结合“采掘接续”专项监察、监管责任专项监察、企业主体责任专项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蓄意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并严查问题隐患背后“关键少数”的责任,开展追责问责。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约谈曝光、停产整顿、大额处罚、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一系列综合措施,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
各监察执法处共监察煤矿企业76矿次,查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628条,其中重大隐患10条;煤矿企业上级公司5矿次,查处问题21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8矿次,责令立即停止作业20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47个,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54台(套),责令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矿次。行政处罚123次,其中对煤矿49矿次,对相关责任人员80人次;监察罚款3049.9万元,其中对煤矿2800.6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249.3万元;给予行政警告51矿次,责令停产整顿10矿次,责令停止建设10矿次。
五是研判重大风险,严防各类事故。根据全省3月份煤矿安全风险预测分析,向各产煤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及煤矿上级公司提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及严把煤矿复工复产关口监察建议,并印发安全生产工作提醒提示函46份,要求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六是监察监管合力,紧盯长停矿井。监督地方政府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监管责任,加快推动“电子封条”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违规复工复产酿成事故。
七是加强值班值守,保持战备状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遇到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妥善有效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2-7346-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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