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各监察执法处,各办矿主体企业,各煤矿、非煤矿山:
为加快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企业“强装备、夯基础、保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决定开展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内容
(一)矿山重大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包括矿山地质保障技术,矿山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冲击地压、地温、坍塌、滑坡、溃坝等灾害防治和监测预警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二)矿山风险防控和智能管理技术装备。包括基于精确定位技术的移动式检查技术装备、新技术传感器;多系统融合、具有智能分析和预警功能的系统性技术装备;矿井信息智能管理和决策系统等。
(三)矿山“四化”技术装备。包括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5G技术与设备。
(四)矿山机器人。采掘类、安控类、巡检类等,可参考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1号公告《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
(五)矿山安全避险和应急逃生技术装备。包括位置监测、紧急避险、通信联络、应急管理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六)其它类。
二、工作保障和相关要求
(一)遴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从严选出一批适用性好、科技水平高、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汇编成册并公开推广;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遴选全国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争取国家级立项政策资金支持时予以优先推选报送。
(二)申报的技术装备应成熟适用,井下设备应按规定取得相关证书,具有较好的推广和应用价值。相关技术特点、创新性、适用条件、经济效益、实际应用等情况介绍应凝练归纳,装备应配有照片,同时支持报送视频等支撑性材料。
(三)成果应用单位应为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应用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需详细具体,单位名称必须使用全称,申报单位为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山西局会不定期组织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抽查核验。
(四)各监察执法处要积极掌握推荐本区域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区域矿山企业。
三、报送方式
各矿山企业可以直接报送,也可由上级办矿主体统一组织报送。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电子文档(word版)及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
联系人:修成林,联系电话:0351-4091141,邮箱:sxjxcl2022@163.com(前6位是小写字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办公楼403室。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63/202204/96148a6c-6710-47b0-a266-2274a928c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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