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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 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04-26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4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平定主持,培训采取视频讲座方式,局机关设主会场,各驻地监察执法处设分会场,全系统共计13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专题培训。

  

这次专题培训,邀请了我局常年法律顾问、陕西索骥律师事务所陈卫民主任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为题,结合矿山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实践,全面深入解读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制度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新要求,对全系统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陈平定强调:一是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两部法律的重要意义。要求全系统高度重视两部法律学习贯彻执行,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明责履责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必修课,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广大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矿山企业尊法守法意识。三是规范行政处罚实施。严格执行我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普通程序》《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确保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2-7642-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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