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联系督导铜川市印台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4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履行好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分矿联系督导煤矿工作制度》要求,4月26日至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二级巡视员李玉清带队,事故调查处、监察执法三处有关同志参加,对铜川市印台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联系督导。督导组对永红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延伸检查,于4月27日组织召开了印台区政府安全监管情况工作汇报会和联系督导情况反馈通报会。
会上,监察组听取了印台区政府及煤矿专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关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印台区委、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督导组也对本次联系督导发现的煤矿监管执法不规范、监管力量配备不足、联合会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通报。
督导组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三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五是提高标准要求,牢牢守住复产复工安全红线。六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助力煤矿安全监管再上台阶。
二级巡视员李玉清就工作落实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联系督导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切实把好复产复工验收关。三是狠抓工作制度落实,确保取得监管实效。四是汛期即将到来,要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做好防汛工作。五是配合陕西局做好预警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六是要统筹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印台区副区长路毅就落实联系督导问题作了表态发言。印台区政府办、煤炭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及各产煤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2-7704-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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