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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监察执法一处深入将乐矿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02     来源: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增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办矿意识,2022年5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监察执法一处在将乐县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回头看”评估式监察执法中,会同三明市煤管局、将乐县煤技中心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文曲联办矿和福建将乐县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五职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30余人参加活动。

  在“以案释法”活动中,监察执法一处监察员通过课件形式,以近年来全省煤矿监管监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逐一讲解被行政处罚的煤矿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同时,盯紧煤矿矿长、总工等“关键人”,共同学习了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懂法、守法、尊法”的意识深入人心。

  通过开展本次“以案释法”活动,把法律条文变为形象直观的法理释放,生动地将法律“硬道理”变为“家常话”,践行了严格执法和积极服务并重。参加活动的煤矿企业代表表示,要牢固树立依法办矿意识,举一反三,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自查自改,增强依法办矿、按章操作意识,依法依规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生产第一线。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mkjc_gb/mkjgjcdt_gb/202205/t20220531_59230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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