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矿山安全监察处到永安煤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贯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14 来源: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推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关爱生命、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矿山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于6月9日下午在永安煤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
在安全宣贯活动中,矿山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监察人员通过课件形式,重点宣贯国务院安委办“十五条”硬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二十条措施”,总结分析2021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解读《福建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查看、上报及问题处置工作办法(试行)》,通报煤矿企业在国家矿监局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填报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其间,矿山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监察人员组织开展大田片区的福建煤矿监测预警系统实际操作培训,并针对煤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应用操作、远程监察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
大田县、永安市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部分监管执法人员、负责日常监测预警运行管理的科室人员;仙亭、苏桥、水井坑、池坪芦坑、东井田、西井田、大竹林、山贵崎、甲魁、林山、含春等煤矿分管领导和负责日常值班值守的操作人员;永安煤业公司、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参训人员表示,通过参加实操培训,对福建煤矿监测预警系统的实际应用操作和管理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落实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安全生产中更好地通过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矿山安全监察处)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mkjc_gb/mkjgjcdt_gb/202206/t20220614_59297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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