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部署持续强降雨后矿山安全专项检查会诊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近段时间福建省遭受的持续强降雨过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强化实时风险意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会商研判,从灾后防范化解地采矿山透水、露采矿山滑坡、尾矿库溃坝等重大安全风险入手,立即作出决策部署,会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以省政府安委办的名义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持续强降雨后矿山安全专项检查会诊。
此次检查会诊从即日起至7月20日结束,分为专家会诊和安全检查两种形式,将矿山地面设施、边坡道路、排水系统、水害治理、尾矿库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问题隐患作为检查会诊重点内容,通过企业全面自查、县级专家会诊、全覆盖检查、省市抽查检查4个步骤,对全省煤矿、地采非煤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进行逐矿逐库检查会诊。
根据检查会诊工作安排,企业全面自查于6月25日前完成,所有矿山企业对照检查会诊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风险及问题台账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县级专家会诊于7月10日前完成,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聘请专家对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本轮持续强降雨导致停产停工后拟复工复产的地采非煤矿山(含目前已复工复产的矿山)、不放心矿山进行专家会诊,每座煤矿会诊专家不少于3人、非煤矿山不少于2人,专家以采矿、地质等专业为主;全覆盖检查于7月20日前完成,大田、新罗等矿山相对集中区域延至7月31日前结束,由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所有地采矿山实施全覆盖检查,已组织专家会诊的矿山,不再重复检查;省市抽查检查于8月底前完成,由设区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按不低于20%的抽查率对辖区矿山实施抽查检查,由福建局会同省应急厅对各地开展检查会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会诊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检查会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结合矿山当地实际,由福建局、省应急厅统筹领导,设区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矿山安全监管等部门实施,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落实。要强化执法问责。凡是发现矿山企业没有按规定要求落实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凡是未按时完成专家会诊和安全检查的地区,由省政府安委办约谈属地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在保障正常工作和当前防汛抗灾任务的基础上,要从工作安排、人员、车辆、装备、经费等方面,全力保障此次专项检查会诊工作有序、稳步实施。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mkjc_gb/mkjgjcdt_gb/202206/t20220622_5934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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