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至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七处对商洛市镇安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首先对6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6月10日召开了镇安县政府安全监管情况工作汇报会和督导检查情况反馈通报会。
会上,检查组首先听取了镇安县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对本次检查县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和抽查相关非煤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检查组介绍了我局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和职责,并指出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还存在安全风险比较大、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安全发展的意识还不强等主要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要清醒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抓落实。要统筹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三年攻坚行动收官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要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把安全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三是要夯实责任抓落实。要统筹推进中省市决策部署、工作要求落实落地。按照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地下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制规定以及15条硬措施要求,将矿山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四是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应急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利用好安委会办公室、专委会平台,进一步理清思路,梳理重点工作,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理直气壮抓落实。五是要依靠科技进步抓落实,最大限度使非煤矿山数量减下来,要通过机械化减人、信息化少人、智能化无人,从而达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
镇安县县长就落实监督检查问题作了表态发言。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