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监察局福建局深入永定矿区开展“安全生产月”之“以案释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增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2022年6月24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监察执法一处联合龙岩市永定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在永定矿区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之“以案释法”活动。龙岩市永定区侨资煤矿有限公司上在侨资矿和龙岩永定东中煤矿有限公司东中煤矿“五职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活动。
在“以案释法”活动中,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监察员紧扣今年“安全生产月”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通过近年来省内外煤矿企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图文形式,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相关条款,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有关规定,盯紧煤矿重点人员,践行严格执法和积极服务并重,在矿区营造出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活动结束后,矿长等人员在安全承诺书上签名,表态要以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通过在龙岩、三明等地执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系列活动,紧紧围绕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力促进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mkjc_gb/mkjgjcdt_gb/202206/t20220627_594027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