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五处在榆林市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6月20日至26日,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月度监察计划安排,监察执法五处在榆林市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活动,检查了神木市、榆阳区4处整体托管煤矿,共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60条,拟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共114万元。
本次异地交叉执法活动,由监察执法五处主要负责人担任监察组组长,成员为监察执法五处涵盖采矿、地质、通风、机电等专业的5名监察员和属地监管部门有关同志。活动开展前,监察组通过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和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全方位了解监察煤矿的基本情况、资源赋存条件、各类灾害情况、采掘作业现状、历年安全状况等,深入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周密研究制定了检查方案。
每到一矿,监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实现了“3个全面检查”,一是对委托方和承托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全面检查,二是对各类证件、记录、台账等资料全面检查,三是对地面监控室、变电所、主通风机房、空压机房、主副井口和井下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回风系统等关键地点全面检查。同时,监察组严格执行“逢查必考”,创新现场抽考方式,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对4处煤矿均随机抽选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考试、自动评分,并通报考试结果。
在通报会上,监察执法五处主要负责人对煤矿安全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整体托管煤矿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明晰并夯实委托方和承托方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技术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二是加强汛期安全工作,全面排查井田内及周边地表各类水体,及时封堵采煤沉陷区裂隙,严防地表水涌入井下,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执行暴雨等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三是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制度,严禁违规增加采掘头面数量、随意压减灾害治理和设备检修时间,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积极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2-7964-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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