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标题: |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索引号: | 3/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部 | |
所属机构: | 政策法规司 | 主题分类: | 政策法规;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24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4日 |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我部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8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应急管理部
2022年1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yjglj.xjbt.gov.cn/c/2022-11-25/825406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