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局:修订完善制度 加强远程监察
发布时间:2022-12-23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修订出台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远程监察制度》)。
这次修订《远程监察制度》,是四川局对近年来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做法的固化和规范,坚持“逢报警、必处置”、“逢核查、必执法”和分级分类核查处理原则,形成“预警—处置—核查—反馈”的风险处置闭环管理机制。
近年来,四川局积极推行远程监察,于今年2月制订了《煤矿远程监察工作规则(试行)》,成立了远程监察专班,负责全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远程监察、巡查7616矿次,跟踪处置超限报警撤人230起,发现并处置问题隐患7763条,其中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线索44条;下发转办通知单40份,责令停产整改103矿次,累计罚款1026万元,避免了多起事故的发生。
《远程监察制度》扩大了适用对象和范围,增补和完善了职责分工。原工作规则侧重对局远程监察工作专班工作要求,修订后的制度则扩大到全局远程监察各相关业务、执行、综合处(室)和有关事业单位。同时,《远程监察制度》明确了对瓦斯、一氧化碳高值报警以及重大安全风险核查调查处理等方面内容的要求。(舒娇)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212/t20221214_43642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广东:建立矿山气象预报预警联动机制
- 下一篇: 内蒙古局监察执法一处:推进辖区煤矿取消夜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