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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复盘近期煤矿事故,结合辖区煤矿基本盘、基本面,对现场安全操作管理、零星工程和重要环节管理、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管理3方面进行梳理总结,制定关于强化煤矿现场安全管理30条具体措施。

  在现场安全操作管理方面,该处要求煤矿企业在开工前必须认真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岗前体检和培训,重要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要强化对重点岗位、单人单岗的管理,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进行有效管控。

  在零星工程和重要环节管理方面,该处要求煤矿企业在开工前必须明确现场业务分管负责人,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主动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开工前必须制定严格安全技术措施,涉及重大灾害或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情形的,必须经可行性论证并逐级审查方可实施。要加强变化管理,对人员变化、作业环境变化以及搬家倒面、冒顶区处理、大型设备搬运维修等情况,指派专人全过程现场指挥,安全员、瓦检员等安全监管人员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在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方面,该处要求煤矿企业必须采取物探、钻探等方式进行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或弄虚作假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记者 牛祥)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212/t20221230_437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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