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确煤矿安全督导重点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日前,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印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工作方案》,部署煤矿安全督导重点工作。
《方案》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列出的陕西省5个重点县(市、区)和5家煤矿企业的基础上,新增1个县和2家煤矿企业作为省级重点督导对象,结合陕西实际,明确重点县(市、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执法效果、强化辖区煤矿重大风险管控等10项内容,重点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关键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重大灾害治理、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等11项重点整治任务和调出管理名单的具体条件。细化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对标对表自行评估、实施评估、结果认定3个实施步骤。围绕“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任务落实;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开展;坚持目标导向,开展攻坚整治”提出具体要求。
据悉,此次督导聚焦重点县(市、区)和煤矿企业的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旨在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一步,陕西将加大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分片区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进行全省通报,推动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记者刘永宏 通讯员冀浩楠)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302/t20230227_443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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