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重庆局部署开展矿山企业矿长、总工程师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评估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和重庆市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重庆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矿山企业矿长、总工程师“两个关键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评估工作。
重庆局坚持“逢查必评”原则,将对“两个关键人”的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评估作为规定动作列入监察执法方案内容。通过“听、看、查、问、考”(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抽查资料、现场抽问、考试测评)等方式,对照清单,对专业技能、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带班在岗履职等4大项16小项的工作逐项进行评估。同时,设定否决项2项,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画像”。经综合评估为“差”的,在监管监察执法文书中予以载明,责令矿山企业及时调整矿长或总工程师,且在未重新配备或调整到位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此项工作自开展以来,重庆局已要求25处评估为“差”的矿山调整更换了矿长或总工程师。
通过扎实开展评估工作,严厉打击了“草台班子”“挂名矿长”“木偶总工”,形成了较强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倒逼矿山企业配强“明白人”,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从被动整改向超前防范转型。
原文链接:http://cq.chinamine-safety.gov.cn/mjgov/html/zhxw/20230315/81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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