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调度部署台风“苏拉”“海葵”防御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国家防总调度部署台风“苏拉”“海葵”防御工作
启动防汛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
组织有关省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9月1日,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主持召开防台风专题视频会商调度,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分析台风发展变化,研判风暴潮、大风、洪水、内涝等灾害态势,调度福建、广东、浙江、海南等省份,进一步安排部署重点地区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于9月1日12时将针对广东的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前期派出的工作组正在广东惠州、福建漳州、浙江温州协助地方抓紧落实防台风工作。
会商指出,台风“苏拉”将在广东惠东到台山一带沿海登陆,强度为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受其影响,福建东南部、广东中东部等地有大暴雨,沿海局地有特大暴雨,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风险极高。此外,台风“海葵”进一步逼近我国东南沿海,第12号台风“鸿雁”可能影响我国,防汛防台风形势严峻复杂。
会商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锚定“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统筹做好海上陆上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措施,督促有关市县防指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全面掌握台风路径、影响范围、降雨强度、风暴潮和海浪等预报信息,滚动开展联合会商和风险研判,立足防强风、防巨浪、防暴雨、防内涝,强化地方、部门、单位防汛防台风责任,从海上陆上全方位落实防台风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船回港、人上岸避险措施,广东要做好台风正面强势冲击的充分准备,把人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对船只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危险地区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再检查、再落实,做到“一人不漏、一船不落”;福建、浙江要抢抓台风“海葵”登陆影响前的“窗口期”,对队伍物资和应急救援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防范措施,加强沿海石油、化工、铁路、机场、矿山企业等重要设施和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管控,重点研判台风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事故,落实抢险救援预案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山洪和地质灾害、城乡内涝、旅游景区安全等薄弱环节防汛措施,引导群众科学主动避灾;前置抢险救援力量,特别是要做好断电、断路、断通信等极端情况下的抢险救援应急准备。要严格落实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置措施,各级防指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台风防御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逐级压实包保责任,督促包保责任人深入一线,指导落实防御措施。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水利部副部长王道席,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参加调度。
按照国家防总部署,应急管理部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力量准备,在指导重点地区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的基础上,国家层面准备跨省区应急力量5500余人、直升机5架,包括工程抢险队伍400余人、排涝力量730余人、装备450余台套、社会应急力量220余人等。广东省防指维持防台风一级应急响应,全省共转移危险区域人员46.62万人,驻粤武警、解放军和民兵共派出队伍181支、2.4万人,消防救援队伍在重点地区预置队伍52支、1470人、器材装备11万余件套,海事部门部署海巡船18艘、专业救助船13艘、直升机2架做好抢险救援准备。福建省防指维持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全省关闭旅游景区127家、在建工地314个,关停港口企业67家,停航水路客运23条、沿海岛际客渡运航线42条、停运道路客运6条,集结各类抢险队伍6万余人、装备3万余台套。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yjglbyw/202309/t20230901_4613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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