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举措治理隐蔽致灾因素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采取四项举措,推进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一是全覆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形成“一矿一册”普查治理报告。重庆局要求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地下矿山按照“边普查边治理、边治理边评估”原则,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井采空区及周边老窑、水文地质、地压、火灾、极端天气致灾五个方面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致灾因素和治理措施“两个清单”,形成“一矿一册”普查治理报告,将“一矿一册”普查治理报告作为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否决条件。
二是专家全方位审查“一矿一册”普查治理报告,形成“一矿一策”专家意见。组织资深专家对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及以上、隐蔽致灾因素较多、致灾因素危险性较大、复合灾害较重、专业技术能力较弱、治理难度较大的重点地下矿山的治理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全面审查普查方法是否正确、普查要素是否齐全等,修订补充治理措施,形成专家意见。
三是跟踪专家意见落实情况形成“一矿一档”监察档案。组织监察力量重点检查矿井是否按照专家意见健全了治理机构、落实了治理人员、配齐了重要设备、采取了可靠措施,是否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是否将风险分析研判细化到采掘工作面,形成“一矿一档”监察档案。
四是全覆盖开展普查治理“回头看”专项监察,形成“一矿一书”监察报告。自8月开始,重庆局组织骨干力量,对全市正常生产建设地下矿山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专项监察,围绕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体系、机构、人员、装备、能力、措施、效果、考核等开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记者)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308/t20230828_4606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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