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舆情 > 正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推动履责 有规可循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出台《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安徽局依法履行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对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的省级有关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办法》从监督检查主要内容、计划编制、检查频次、工作组织、方式选择、监察意见建议、监察建议书下达、问题跟踪督办、检查报告9个方面,明确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流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办法》指出,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复的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开展工作,明确监督检查组织领导、检查方式;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落实情况。《办法》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徽局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达监察意见和建议,由承办处室跟踪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安徽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记者程璐报道)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311/t20231101_4672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