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 “三个立即”抓好落实
发布时间:2024-02-04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简称《硬措施》)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立即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硬措施》转发至各市县应急管理局、矿山企业,并提出“三个立即”的工作要求。
一是立即开展全员宣贯。把学习宣贯《硬措施》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一同学习宣贯。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宣贯方案,把《硬措施》传达到基层一线。二是立即全面排查隐患。要对照《硬措施》要求,逐项查摆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推进整改,同时持续深入开展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三是立即细化落实措施。要逐条逐句研究,对标矿山企业5项要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7项要求,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落实措施。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402/t20240202_4770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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