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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措施》一席谈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海军

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学贯《硬措施》展现硬作为

  打好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硬仗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八个方面硬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好矿山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路径、抓住了关键要害。

  山西矿山数量多、灾害重、客观条件复杂,管控难度大,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矿山安全形势,在安全工作上没有任何大话可讲,必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应急管理部党委、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迅速有力抓细抓好《硬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矿山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动态平衡、相得益彰。

  学贯《硬措施》,提升硬实力,笃定前行抓落。要加强《硬措施》学习,准确把握领会《硬措施》的精神实质和落实要求,确保方向不偏,执行有力。要持续深入基层和矿山积极开展宣讲,让基层从业人员学习、理解、支持,凝聚共识抓好《硬措施》落实。要始终将“矿工的生命和矿长的生命是一样的,和我们的生命也是一样的,都是至高无上的,都只有一次”的情感根植于心,提升贯彻落实《硬措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好的精神状态,将《硬措施》的硬要求抓得更坚实、更有力。

  立足《硬措施》,作出硬要求,不折不扣抓落实。研判山西矿山安全风险,紧盯矿山基础薄弱、灾害严重、系统复杂等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坚守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有效工程治理措施,督促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区域性普查,切实查清查透灾害实情,打好灾害治理主动仗。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坚定不移推进67处突出矿井“一矿一策”区域治理,落实防治水“五必须、五严禁”综合治理措施,抓好内外因火灾防治,着力解决与各类灾害“拼刺刀”问题。持续深化系统性风险治理,推动华阳、西山等系统复杂、点多面广的老矿大矿开展“一优三减”,加强矿山大系统、主要环节风险管控,确保主要生产安全系统稳定可靠,不出问题。持续深化“打非治违”,用好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用电监测等技术手段,严厉打击以隐蔽工作面和非法违法分包转包为重点的“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行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打到关键、精准追责,形成强力震慑。

  围绕《硬措施》,采取硬措施,雷厉风行抓落实。剖析山西矿山事故规律特点,针对因“三违”和装备保障能力不足导致零星事故多发实际,多措并举在减少事故总量上持续发力。大力开展矿山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集中培训,督促“关键少数”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开展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岗位技能、应急避险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持续深化“无监控不作业”工作落实,推动井下重点区域、关键设备视频监控全覆盖,打造井下智慧“天眼”,不断提升现场管控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山西局顶板管理七项措施落实,下大力气淘汰小绞车、无极绳绞车等分段分散落后辅助运输方式,以强装备保安全;大力推进矿山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灾害严重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矿井智能化改造,通过“数”“智”赋能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借力《硬措施》,挥出硬拳头,求真务实抓落实。针对长周期高强度保供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直面矿山安全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专项行动,对重大隐患,严格跟踪督办,实施责任倒查,推动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源头管控机制,全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遏制增量。开展隐蔽工作面整治专项行动,通过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用电监测、火工品用量排查等技术手段,严厉查处隐蔽工作面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停产整顿,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直接责任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开展“打假治理”专项行动,对制约矿山安全生产的各类“假达标”“假监测”“假评价”“假检测”“假报告”情形,从严查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矿山工程外包和资质挂靠整治专项行动,对因违规承包矿山采掘、巷修工程,出借、挂靠施工资质等引发事故的,移送有关部门吊销施工资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矿山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整治专项行动,对实际控制人长期不到矿履职,特别是因灾害治理、装备投入保障不到位而酿成事故的,依法对实际控制人严肃追责。

  落实《硬措施》,展现硬作为,敢作善为抓落实。聚焦山西矿山安全管控体系,履职尽责,层层压责,以责任到位推动《硬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执法+指导+服务”一体推进,对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坚持常态化督政、重点督政、跟踪督政相结合,同向同力破解制约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性、机制性难题;开展“一对一”定向帮扶、驻矿帮扶,实实在在为矿山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事故“精准问责+延伸问责”一体推进,既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也依法追究实际控制人责任,还要向上延伸追究办矿主体二级公司、公司总部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精准问责,切实打到“七寸”;通过延伸问责,推倒“防火墙”。坚持“执法监督+执纪监督”一体推进,对基本条件类重大隐患长期未查出、选择性执法、避重就轻随意执法等情形,开展责任倒查,坚决整治执法过程中的“宽松软虚”问题。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402/t20240226_4792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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