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防科工局统一部署,我办现组织开展2024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目前,北京地区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或备案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需开展年度检查,同时取得许可和备案资质的单位分别开展年度检查。
二、有关事项
1.许可、备案持证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开展自查,认真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自查报告》,如实反应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填报工具软件版本与上年度相同,无填报软件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到我办(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117室领取。
2.各单位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自查材料(按BM管理)报送至我办(地址同上)。自查材料应包括: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文档)各1份;
(2)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文档)各1份,共包括7项,分别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GJB证书及最近一次年度监督审核报告、BM证书、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或上年度总结报告)、最近一次财务审计报告、JDS评价意见、WQZB许可(备案)证书;
(3)企业自查数据包电子版1份(企业自查表填报工具软件须在SM计算机上操作,信息填报导出生成的zip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XX单位.zip”);
(4)《回执单》纸质版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模板)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模板)
3.回执单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55521295,18801066979)
附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附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附件:回执单原文链接:https://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404/t20240419_36242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动态
- 山西能源监管办2024年9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
- 贵州能源监管办 黔南州政府联合开展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督导
- 国家能源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兵团工业“量质齐升”高质量发展动能澎湃
-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调峰保供“齐步走”
- 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全省电力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迎峰度冬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会
- 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2024年度供电可靠性信息核查工作
- 浙江能源监管办赴江西省信丰县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 “解剖麻雀”找答案 现场督导促提升 四川能源监管办开展12398典型案例解剖式督...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庆祝兵团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发布会举行:奏响工业高质量发展最强音
- 逐“绿”前行 能源低碳转型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