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2022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9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同志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问: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新修订的《标准化法》颁布施行,对于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作出了全面规定,并对组建标委会作了专门规定,要求“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工作是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需要,每年制修订行业标准均在1600项以上。标委会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托力量,现有全国标委会不能完全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需求。制定《办法》,规定标委会组建和运行相关制度,明确日常活动规则和监管细则,有利于提升标委会运作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标准质量,满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需要。
问:《办法》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系统梳理现有法律规定,总结实践经验,起草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是书面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的意见,召开研讨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形成《办法(草案)》。
2022年11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2022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问:《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制度:
(一)明确相关主体职责。一是部负责标委会的规划、组建和监督管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委会。二是标委会承担所属专业领域标准体系的编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提出和行业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复审、修订等职责。三是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等根据部委托承担初审工作。
(二)规范标委会组建程序。一是明确标委会由委员构成、设秘书处,并细化标委会组建条件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处条件。二是规范标委会组建程序,包括申请、公开征求意见、筹建等环节的条件、材料、期限等要求。三是明确分标委会和标准化工作组的成立条件。
(三)细化标委会日常运行规范。一是规定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等的工作要求。二是规范顾问、观察员和联络员的聘任和设置。三是明确标委会会议、决议、印章、经费、年度报告等的管理要求。
(四)完善换届、调整及监督管理规则。一是规定标委会换届、调整、注销的条件、程序。二是明确部定期对标委会开展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明确责令限期整改、重新组建或者予以撤销、调整秘书处、撤销委员资格等处理措施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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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gxt.gxzf.gov.cn/xxgk/fgzc/zcjd_8292605/t15670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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