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创新培育广西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桂工信消费〔2022〕663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创新培育广西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7日
创新培育广西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着力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探索产城融合发展,创新产业培育孵化机制,推动贺州、梧州、南宁等市黄金珠宝产业加快集聚,促进广西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谋划,坚持改革创新,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优化发展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培育建设广西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广西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果,规模效应、市场影响、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产品档次、技术水平、质量品质大幅提升,产品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显著提升,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贺州、梧州、南宁等市形成黄金珠宝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
——主体结构更加合理。引进培育一批以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吸引扶持一批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全产业链企业协同发展新局面。到2025年,贺州、梧州、南宁等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企业超过50家,争取培育产值超10亿元企业5家,产值超5亿元企业15家。
——产业链条逐步完善。围绕黄金、白银、钻石、天然彩色宝石、人造宝石产业,打造形成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贸易、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功能配套完备的黄金珠宝产业链。到2025年,在贺州、梧州、南宁等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内至少培育具备黄金交易席位的企业1家、专业珠宝研发设计企业5家、电子商务企业50家。
——集群发展初具成效。重点支持贺州、梧州、南宁等市培育发展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推动三城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协作体系,实现联动发展。到2025年,贺州、梧州、南宁等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产值达300亿元,入驻专业园区的黄金珠宝全产业链企业达300家,建成黄金珠宝产业百亿园区1个。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建设。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管控要求,强化集聚区规划设计,完善产城空间形态,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合理确定产业、居住、公共服务和生态用地比例,引导产业用地、居住用地、非生产性服务设施用地实行科学配比,保证产业发展与居住环境、生活配套同步建设,完善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科学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地下管线、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构建安全高效、布局合理、互联互通、智能绿色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区域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在集聚区内规划建设至少一所中小学、一所职业院校、一家医疗卫生机构、一个生活区、一个商业区、一片公共绿地以及开通一条到中心城区的公共交通线路,提升集聚区配套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承载能力。创意设计和工匠文化融入集聚区的街区、建筑和地标,培育文化资源,营造良好氛围,提升产业影响,围绕黄金珠宝产业打造产业创新的集聚区、百姓创业的集中区。(自治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引导贺州、梧州、南宁等市与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对接,强化靶向招商,通过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委托招商、亲情招商等创新方式,重点引进黄金珠宝产业链“链主”企业,着力吸引产业链配套企业,加快完善黄金珠宝产业链条。推动优质企业培育与引进并重发展,加大对具有集群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落实各项支持企业创新创业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符合创新创业需求的金融服务,积极引导返乡创业。整合市场主体力量,引导企业入园发展、集聚发展,支持集聚区上下游企业构建共生共享产业生态圈,重点加强产业协同发展和技术合作攻关,引导龙头企业将有实力的中小企业纳入自身产业体系,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培育一批在产业链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隐形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支撑集聚区创新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
支持集聚区企业加大设计研发投入,引进和研发先进的制造工艺及设备,推动智能化数字化制造融入传统工艺流程,提升集聚区智能制造水平。鼓励企业改造升级工业4.0珠宝智能制造生产线,提升精密数控车铣床(CNC)、高精度超高速织链机、数控自动化车花机在黄金珠宝制造中应用比例。支持建设3D打印共享中心,加快DLP超精细3D打印、光敏树脂材料3D打印、CAD 设计一体金属3D打印等3D打印技术和柔性制造技术在黄金珠宝制造中的应用。加大5G通信、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设备、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分析,实现黄金珠宝制造流程数字溯源,发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工艺提升、智能排产、过程控制优化、能耗优化等智能决策与控制应用,推动产业实现全链条数字化、流程管理网络化和智能制造自动化,提升产业链协调能力,推动黄金珠宝“广西制造”向“广西智造”转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延伸拓展产业链条。
整合贺州、梧州、南宁等市黄金珠宝资源,完善国内外黄金、宝石、玉石等原材料供应体系,推进建链、补链、延链,引导集聚区由生产加工向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保税仓储、集散配送、展览展示、跨境电商、文旅推广等环节延伸拓展,推动产供销协同发展。支持贺州市平桂区“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申请建设上海黄金交易所标准黄金入库资质的精炼厂、标准黄金交割库,申请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资格牌照。引导梧州(正威)国际宝玉石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发展宝玉石精深加工,完善创业孵化机制,积极引导加工企业入园发展,培育珠宝首饰龙头企业,引进创意设计企业,提升企业自主设计能力。鼓励南宁市“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重点培育建设一批首饰设计企业、电商直播基地、展示销售中心和跨境贸易平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黄金精炼厂和标准黄金交割库,适时申请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牌照。积极推动黄金珠宝产业与文旅产业的跨界融合,鼓励设计开发珠宝文创产品,策划一批可以满足游客观光、休闲、科普教育、体验制作、现场购物等多元化体验的观光工厂,打造一批黄金珠宝产业旅游示范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黄金珠宝文化旅游目的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贸促会,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质量品牌提升。
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支持集聚区制订区域性标准,建设黄金珠宝检验检测中心、质量鉴定中心,引导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强自有品牌建设,强化品牌推广,推动加工贸易生产方式从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转型,支持集聚区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珠宝品牌。加强集聚区公用品牌培育发展,打造“平桂黄金”“梧州宝石”等公用品牌,鼓励建设“1+N”母子品牌模式,在集聚区生产的经检测符合区域性标准的产品,给予公用品牌二维码标贴,推动实现产品溯源,建立标准化的退换货、回收保养等售后服务,给予子品牌信用背书、产权保护、人才培训、营销推广、原材料供应等支持。支持公用品牌产品作为政府和企业外宣的重要产品,作为广西对外交往的首选礼品。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云上东博会等平台,支持举办国内外高端珠宝设计大赛、专业论坛、展览销售会等活动,扩大“广西制造”知名度。(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广西博览局,广西贸促会,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支持各集聚区布局建设全产业链生态系统,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加工、电镀等环节企业入驻专业园区,统一管理,集中治理。强化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完善集聚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按要求达标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进和培育一批稀贵金属回收利用企业,加快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不断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推动集聚区提标改造,支持黄金珠宝加工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和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服务创新,为黄金珠宝加工企业升级改造、稀贵金属循环回收产业发展提供信贷保障,支持集聚区绿色发展。集聚区应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相关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相关市、县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人力资源支撑体系。
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支持集聚区建立白银饰品创意设计中心、设计师联盟基地,吸引国内外著名珠宝设计师、国家高级工艺美术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大师入驻,重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实施“周末人才”计划,柔性引进发达地区高端优质人才智力资源,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完善人才供给体系,依托桂林理工大学、广西艺术学院、梧州学院等教育资源,联合黄金珠宝产业社会资源,探索建立产业学院,开设珠宝鉴定、首饰设计等专业,设立教研和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培养一批创意、研发、设计、加工、营销、金融等黄金珠宝产业人才。落实广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务工人员基本权益,妥善解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培育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加大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统筹力度,倾斜支持黄金珠宝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支持产业工人参加行业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积极举办职业技能比赛,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自治区总工会,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支持集聚区企业紧抓“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平台建设契机,加大海外市场布局和投入,研发设计符合东盟市场需求的黄金珠宝首饰产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支持集聚区推进跨境贸易体系建设,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跨境电商和外贸企业,拓宽黄金珠宝交易渠道,支持集聚区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扩大天然彩色宝石进口及黄金珠宝商品出口。发挥广西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功能,支持集聚区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集聚区企业按需设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鼓励黄金珠宝企业设立联网监管电子账册并实行滚动核销,优化通关检验流程,鼓励企业在广西口岸通关。以集聚区为试点,探索建设集保税展示、保税仓储、保税加工、保税研发及配套保险、物流、进出口报关、检测、评估、供应链等服务于一体的保税综合平台,建设宝石保税检测鉴定中心,引进权威检测机构提供专业检验服务。推动落实RCEP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点对点”精准支持集聚区企业开展经核准出口商资格认证,为企业提供优惠原产地规则利用指导、企业原产地合规与管理等咨询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集聚区企业申请“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推行加工贸易企业“主动披露”容错机制。(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贸促会,南宁海关,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自治区轻工纺织工作专班机制,强化对产业发展的监测、协调和服务,推动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相关设区市、县(区)政府建立集聚区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制定重大事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四个清单”,组建专门工作推进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考核评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银企对接,充分发挥“桂惠贷”贴息政策作用,引导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集聚区的资金投放力度,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和支持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展黄金租借业务,满足涉金企业生产经营用金需求。建立“一对一”专员辅导服务机制,提升龙头企业发债能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和产品,保障集聚区重点企业和项目资金需求,稳步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搭建供应链金融线上服务平台,盘活内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存量资产。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功能,为符合条件的黄金珠宝产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统筹,关注扶持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区发展。积极推动黄金珠宝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及销售贸易纳入西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结合财力统筹安排现有资金、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等倾斜支持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黄金珠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安排政府专项债支持和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支持集聚区企业新上关键先进设备和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千企技改”工程。(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税务局,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督促问效。相关设区市要强化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全面跟踪集聚区发展总体规模、空间布局、经济效益等,综合评价所辖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态势预测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分析,及时跟踪督促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对本实施方案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相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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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gxt.gxzf.gov.cn/xxgk/fgzc/cyzc_82324/t15648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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